第九屆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學生急難濟助辦法

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學生急難濟助

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學生急難濟助辦法

一、目的:為幫助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及陷入就學困境的學生,爰訂本辦法,適予資助扶持,保障學習機會及尊嚴。

二、主辦及執行單位: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(以下簡稱本會)

三、濟助對象:宜蘭縣公私立高中、國中、小學之學生。

四、濟助項目及申請方式:

(一)學生家庭發生重大變故而陷入就學困境者(需低收或清寒),由學校初核後,填具申請書(需加蓋學校關防,校長及家長會長核簽),隨即向本會提出申請。

(二)申請「本會學生急難濟助」之學生,如已於當學期申請通過者不得重複申請。

五、申請條件與濟助原則:

(一)自113年1月1日起進行申請至本基金餘款用罄為止,且同一項目於其變故發生之六個月內以濟助一次為原則。

(二)申請時應檢具之證明文件:

宜蘭縣家長會長協會急難濟助申請表。

六、濟助金額與致送方式:

(一)受助學生之金額單次以新台幣:伍仟元整為原則。

(二)濟助金以現金支付,簽具支領憑證後由核發人員帶回本會查收。

(三)核發時邀請捐證者一同前往。

七、附則:

(一) 本辦法於每年度公開在協會網站公布執行成果。

(二)本辦法經協會小組決議後,由會長協會實施,修訂時亦同。

 

★本表格因涉【個資法】請校方務必經家長同意,本會僅做存檔之用。

協會電話:0982-364976   協會傳真:03-9354634

協會聯絡人:總幹事程沁曦  0932-029269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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